問題:《廣論》「學菩薩行」的「正義數量決定」如何解釋?「觀待能攝一切大乘數決定者」和「依一切種道或方便數決定者」又有何差別?

問題敘述:請問在《廣論》的 258 頁第 3 行的「正義數量決定」中的「正義」該如何解釋?其中分六中的第四「觀待能攝一切大乘數決定者」和第五「依一切種道或方便數決定者」有何差別?

回答:

《廣論》257 頁倒數第 3 行中說,受菩薩戒以後如何學習的道理中分三科,第二科為「其中能攝諸學道理」,是指六度能攝一切菩薩應學之處,而在此科說明這個道理。所以在 258 頁第 2 行開始說明這個道理時,又將這段內容分成兩科,即「正義數量決定」、「兼說次第決定」。

「正義」與「兼說」的意思,就是指「數量決定」這一段,是「其中能攝諸學道理」的主體內涵,而「次第決定」這一段,則是附帶說明六度的次第安排是確定的。

「數量決定」中的第四科「觀待能攝一切大乘數決定」,是指六度包含一切大乘道的修為。而第五科「依一切種道或方便數決定」,是指學習六度,即是成辦不貪、不散亂、不捨有情、增長善法、淨治三障的殊勝方法。

解答法師:釋如行

六度能攝菩薩應學之處,是成辦不貪、不散亂、不捨有情、增長善法、淨治三障的殊勝方法。

 

 

心得回饋

為維持良好的線上環境,留言需經審核方會呈現,請見諒。

0
  • 找不到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