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《廣論》253頁,宗大師提到「初經義者、第二經義、第三經義」,是在破斥邪解嗎?祈請法師稀釋。

問題敘述:《廣論》手抄稿第 14 冊的 P91(即 107B 00:00)開始,講到「初經義者、第二經義、第三經義」是在破斥一些邪解嗎?祈請法師幫忙稀釋其中要義,因為學了 15 年以上,一輪又一輪聽與學習下來後,還是很不能理解,請法師幫忙!謝謝您!

回答:

初經義者、第二經義、第三經義在破斥一些邪解《廣論》P247 說到,要成佛要修既無錯又圓滿的道。什麼是既無錯又圓滿的道呢?《廣論》引了《毘盧遮那現證菩提經》說,要以大悲心為根本,世俗、勝義二種菩提心為因,修諸布施等方便分,才能成佛。

然而,在過去支那和尚提出一種謬見:「唯有無分別住是成佛道,其施戒等是為未能修如是了義的愚夫而說。」就是什麼都不想不分別才是成佛之道,布施、持戒等方便分都不用修。

之後宗大師用了很大篇幅破斥了這種謬見,而《廣論》253 頁第 7 行引到三段經文,則是支那和尚用來證明他的謬見時認為的依據。宗大師破斥了他錯解這三段經文的意趣,以下用問答的格式說明宗大師對這三段經文的解釋。

一、他宗說:布施是魔業,因為經中說:「著施等六,是為魔業。」

宗大師答:經中說「顛倒執著人我、法我所做的布施等六度」是不清淨的,是魔業,然而並沒有說「布施」是魔業,要不然如同經中說到「施等六」,難道「靜慮、般若度」也是魔業嗎?當然不是。

二、他宗說:不應修布施,因為《三蘊經》說:「墮所緣故而行布施,由戒勝取守護戒等,如是一切皆悉懺悔。」

宗大師答:以顛倒執著為意樂才說是不清淨,並不是說不應修布施等,要不然就不需要說「墮所緣故」,應該說「只要行布施就要懺悔」,但經中並沒這麼說。

三、他宗說:不應修布施,因為《梵問經》中說:「盡其所有一切觀擇皆是分別,無分別者即是菩提。」

宗大師答:這段經文是在抉擇「生」等(不生、不滅、不一、不異、不斷、不常、不來、不去)的段落,所以說到布施等無「真實生」。然而說「布施是分別」是在說明「布施是唯分別心安立的」,而不是在說明這些不能修,必須棄捨。

所以總結說到:「乃至未成佛前,沒有不須修學這些菩薩行的時候,所以要學習六波羅蜜多。更要從現在起至心修持,能修的那些奮力地修,暫時沒辦法修的那些也要作為願境,為了將來能修持它們而淨罪集資,多多發願,則不久之後就能修持。」

解答法師:釋如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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