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受菩薩戒後,因煩惱現前而不想發心,此時馬上懺悔,算破戒嗎?可以還出、重受嗎?

問題敘述:如果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,有人問他是否還要發菩提心?因為煩惱現前而說:「我不發。」 雖然馬上懺悔,但這是否就破戒了? 那之後要怎麼辦呢?四力懺悔可以還出嗎?可懺盡嗎?需要重受戒嗎?

回答:

若是棄捨願心,不須具足四纏就犯了根本罪、捨菩薩戒。在宗喀巴大師所造《菩薩戒品釋》中說:「棄捨菩提心者,謂捨願心。《善巧方便經》說此是根本罪。犯罪之身要有菩薩律儀。故捨此心第一刹那猶有律儀,第二刹那律儀乃捨,非最初捨時便非菩薩,於生邪見亦如是知。故此二罪初生即犯根本重罪,不待共支上品纏犯。」說到捨願心、生邪見,只要一起心便犯,第二刹那就捨去菩薩戒,不須具備上品纏犯。(具備:1數數現行;2都無慚愧;3深生愛樂;4見是功德,即是上品纏犯)

犯菩薩戒根本罪,雖捨菩薩戒但可以重受。《菩薩戒品釋》說:「以菩薩重受能生清淨律儀。」又說:「又《傳釋》云:『設由煩惱犯極重罪向僧悔已,次以利益眾生意樂,發菩提心,由淨意樂更當重受。』」說到犯根本墮必須重受,才能得清淨菩薩戒。

但在重受菩薩戒之前,應該先懺悔令心清淨。懺悔的方法依《廣論》第144頁第2段所述,應完備二種還出:

一是墮罪還出,也就是遮罪、受戒的還出之理,此須依所受律儀的還出方便(在此為菩薩戒的還出儀軌,如瑜伽菩薩戒本所說)加以懺悔。

二是諸惡還出,也就是性罪、未受戒的惡行還出,須依四力懺悔法淨除罪性。 《廣論》第146頁倒數第6行說:「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,雖順定受亦說能淨。」並引了《八千頌大疏》和《分別熾然論》證明,連順定受業都可以懺除,何況餘業。

解答法師:釋如祥

若捨菩薩戒,懺淨可以重受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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