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《廣論》說:「作惡業者,解肢節苦,最極尤重。又解肢節,除天、那落迦,所餘生處,一切皆有。」何謂「解肢節苦」?

問題敘述:請問法師,《廣論》第 176 頁倒數第 3 行說:「作惡業者,解肢節苦,最極尤重。又解肢節,除天、那落迦,所餘生處,一切皆有。」請問何謂「解肢節苦」?又,這段文義的意思,是說六道中的有情,只有天、那落迦的有情死時沒有解肢節苦呢?還是說人死了以後,如果是投生到天和那落迦這兩趣,這個人死時就不會有解肢節苦?

回答:

解肢節苦,以前翻譯為「斷末摩苦」,末摩(梵語),或者這裡所指的「肢節」,即是身體的要害部位。由於這些部位如果衰壞就會導致死亡,所以名為「要害」。

能斷要害的是水火及風,由水增長體內的涎分、火增長體內的膽熱、風增長體內的風分,因而在這些要害上,產生如同利刃割截身體一般劇烈的痛苦,所以稱「斷要害」或「解肢節」,並不是真的有什麽刀刃把身體節節分解,像砍木頭一樣。

又因為在要害上產生這樣劇烈苦受,導致身心相依的關係被斬斷而死亡,如同樹木既斷不再動搖一般,所以稱為「斷」。

由惡業的輕重會決定解肢苦的大小,不可不努力造善業、悔惡業啊!

天人與地獄眾生是化生,化生有情一下就頓時死去,五根及命根等同時捨棄,不像胎生的人是漸漸死去,根等漸捨,所以化生有情沒有此解肢節苦。

解答法師:釋如行

解肢節苦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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