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弟子不太懂師父對《廣論》239頁「學心不捨有情者」中「爾時數之」的開示,懇請法師稀釋。

問題敘述:《廣論》第 239 頁「學心不捨有情者」一段中的「爾時數之」,師父解釋是六次發心,說「與根本文意無乖違」,請問根本文是指發心儀軌嗎?而師父說這個跟它的根本意趣並沒有乖違怎麼解釋?與前半段文有何關係?

回答:

《廣論》提到學心不捨有情的這條學處,師父說:「那麼學不捨有情啊,它在那個《發心儀軌》當中沒有講到。這個講是沒講,那麼在《道炬論》的解釋當中它這麼說:要攝受利益有情而不捨有情......照著這種次第,這是我們應該去保護增長的。」

就是在解釋「學心不捨有情者,《道炬論》及《發心儀軌》中說學處時,雖未說及,《道炬論釋》云:如是攝受不捨有情......應當守護。爾時數之......」這一段。意指「不捨有情」這點,雖然在《道炬論》及《發心儀軌》裡面沒說到,但是在《道炬論釋》當中:「如是攝受不捨有情」,就有講到這條學處。所以《廣論》才說:「爾時數之」──在《道炬論釋》的時候是有算進來的。師父解釋非常清楚扼要。

師父接著又說:「前面不是告訴我們說要每天晝三夜三,六趟嗎?這個跟它的根本意趣並沒有乖違,所以這個事情是我們應該照著去做的。」最後又說:「阿底峽尊者的《道炬論》當中雖然沒有明顯說明,但是這個方式跟它並不違背。」就是在解釋「與根本文,意無乖違,故於此事,亦應修學」這一段,並指出這裡的「根本文」就是《道炬論》。

在縮印版《廣論》所附《菩提道燈論》(即《菩提道炬論》,簡稱《道炬論》)562 頁說:「既發菩提願心已,應多勵力徧增長,此為餘生常憶念,如說學處當徧護。」阿底峽尊者說,發願心已,應該努力增長菩提心;乃至為了來生還能憶念起菩提心,應該要努力守護願心的學處。尊者雖然這麼說,但並沒有明顯說出一一的學處,而是在解釋中才完整的補充說明。

同樣地,比如《廣論》238 頁中「正令增長所發心故,應當修學六次發心」這一條學處,及後面 238 頁倒數第 2 行:「此復如前所說儀軌,若能廣作即如是行」,說應按儀軌一日六次發心,更在最後引出略軌——用〈皈依發心偈〉來行持等,這些內涵在《道炬論》中都沒有明顯說出,但是在《道炬論釋》中是有說明的。所以這個學處與儀軌雖在《道炬論》中沒有明講,但是和《道炬論》的意趣沒有乖違,都是增長守護菩提心的傳規,應該學習。

所以師父舉出「六次發心」的例子來說明「與根本文,意無乖違」的道理以後,就是希望告訴我們:同樣的,雖然在《道炬論》中沒有明講「學心不捨有情」這一條學處,但是在《道炬論釋》有說出,而且和《道炬論》意趣沒有違背,是我們也應該照著去做的。所以師父說:「這一點我們要了解的。」

解答法師:釋如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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