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 錄
前言
壹、正因論式極其嚴密的特性
一、正面敘述:應成論式與正因論式的句式差異
二、因法相係屬:劃定一個真正有功效的推理範圍
(一)因成立又周遍,卻不能進入正因論式的那道門檻
(二)因法相屬所排除的空無推理
(三)大概率與真實周遍的界限
三、觀待心理:依據認知狀態及推理次第而訂立的論式學說
(一)強調講聽論式者對於論式確切理解
(二)嚴密推敲推理過程以立出符合理解次第的論式
(三)依講聞者及聽者心態而定義論式所說的實際內涵
(四)有序建構對事物的逐步理解
四、統一簡練的句式:排除特異論式的無根結論及作繭自縛的多餘條件
五、小結:推理學上的一座安全島
貳、正因論式各種分類所主要論述的重點
一、果、自性、不可得正因
(一)總說果、自性、不可得因三分法主要依憑的意趣
(二)特別解說果正因的成立方式
(三)專門列出不現不可得因的目的
二、事勢、信許、極成正因
三、唯獨成立意涵、唯獨成立名言、成立名義二者的正因
四、自義階段的正因、他義階段的正因
五、趣入順宗而為能遍的正因,趣入順宗而為二相的正因
六、小結
參、新出譯詞的說明及商榷
肆、完整的因類學科目及應研閱的教典
伍、結語
第四組正因的分類為:自義階段的正因與他義階段的正因。這兩種正因的分界點只在於該正因是自己用來獨自思考,而非對其他諍者敘述的因;還是在自己證達之後,為其他諍者敘述的正因。從上文的論述中可以看到,因類學當中所論述的都是以他義階段的正因為主。而正是因為他義階段的正因,必須觀待於敘述方與受方二者的狀態,因此,才會設立那麼多觀待於前後諍者的各式條件。而自義階段的正因,只要在自己心中形成即可。
第五組正因的分類為趣入順宗而為能遍的正因,以及趣入順宗而為二相的正因。這組正因的分類在意涵上很單純,該論式的因與所立法之間為同義的話,該論式之因便是為能遍而趣入順宗的正因。如言:「聲音有法,是無常,因為是所作的緣故。」所作遍覆了無常,沒有任何無常不是所作,因此這樣的正因稱之為於順宗能遍趣入的正因。為二相而趣入順宗的正因,指該論式的那個因所涵蓋的範圍小於該論式的那個所立法,二者為三句型關係者。如言:「聲音有法,是無常,因為是色法的緣故。」色法與無常為三句型關係,色法未遍覆無常的範圍,無常之中,有是色法與非色法二相,因此稱作為二相而趣入順宗的正因。此組分類顯明正因與所立法之間,有以同義關係存在者,也有以三句型關係存在者。
這五組正因的分類,每一組闡明了不同的意義,有的針對推理之學發闡幽微;有的對於修行正法以及對待人事的態度與以箴誡;有的對於經教所說的內涵,提出全面性的證成之道。正因的分類雖然繁多,但是如果能夠細察其中的分類的原因,所要開闡的意涵,對於學人而言,必然大有裨益。吾人自當深細久研,未可輕易視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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