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前面所說,根據測不準原理,原本天經地義的道理會變得不能成立。那麼我們怎能根據不對的假定,假定它是對的,進而做出結果呢?
有的科學家說:「沒關係,我慢慢去摸索,總要摸出結果來。」「到現在為止,我大概依稀彷彿有這種結論,但還在摸索當中。」這種說法我們可以接受,也應該接受。可是假定他說:「這個結論就是真理,這是唯一正確的,其他的都錯。」那就未免武斷,根本不符合科學基本精神了──我們就犯了這種很嚴重的錯誤,排斥其他的。
犯了哪些錯誤呢?第一,照理說觀察不到的東西,應該「存而不論」,可是我們常常對觀察不到的東西就認定它不科學,否定它。
第二,如果觀察的方法有這麼大的問題,而別人有一套對的方法,至少我們應該想:「嗯,他可能有觀察到的結果。」而不是自己明明錯了,還說自己對,否定人家可能對的東西。
第三,我們了解的知識非常簡單有限,譬如天文學,我們觀察到宇宙是一個無限,可是觀察的過程還必須設基本原則,假定一些變數。眼前的東西我們可以這樣,因為我們控制得住,可是觀察天文的時候,以極少的所知,否定掉極大部分,還在小範圍之內大作文章。
不談天文學,當我們用顯微鏡去觀察一個很小的東西時,會發現小東西裡面也像宇宙一樣,有無窮無盡的內容。拿這個比例去看,很多科學的觀察都是以極少數做例證,否定掉大部分,這是理論上一個很大的漏洞。
本文摘自日常老和尚開示《學佛次第十二講 第二講 科學迷思——科學帶來的是什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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